企业有项目投资到海外,涉及到资金出境,根据我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必须取得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备案证书与发改委的境外投资项目通知书。
一、所需材料
1.公司赴外投资申请;
2.境内主体信息表(商务部业务系统网上填报、打印);
3.境外投资备案表(商务部业务系统网上填报、打印);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拟设境外企业的章程;
6.董事会决议;
7.境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附:①证明对外投资实力的近期银行对账单、流水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存款证明;②如需要贷款,请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兴趣函);
9.投资环境分析评价(可参考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http://fec.mofcom.gov.cn/article/gbdqzn/);
10.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11.如属于并购,还需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和在线填报打印《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12.如中方为国内多家公司共同出资,请提供《合作协议》。
二、备案流程
1.市商务局初审后上报省商务厅。
2.在获得省商务厅《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还需办理省发改委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3.持省商务厅《证书》和省发改委《通知书》这2个件,可到开户行设立外汇账户,获得向境外汇款及汇回利润等资金往来的资格。
不办理 ODI境外投资机构备案对企业的影响
1、投资主体可能会被中止或者停止实施境外投资并处以警告。对投资主体及有关责任人处以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提供融资、担保的,将依法依规处罚。金融企业为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但为未取得备案的项目提供融资和担保的,由国家发改委通报违规行为并商请有关金融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实际操作中蕞大影响--外汇进出受限。无法通过银行汇出投资资金,也无法回流境外公司的利润分利。
4、境外子公司要返程投资国内,未备案则无法进行返程投资。
5、无法享受国内的相关补贴和奖励,包括境外知识产权纠纷和“两反一保”(销与反倾销;补贴与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应诉补贴等。